
提前生效!欧盟对华电动车反补贴税生效,最高加征35.3%关税!

当地时间10月29日下午(北京时间29日深夜),欧盟委员会发布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方案(终版)文件,宣布在原有10%税率的基础上,对自华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17%-35.3%的反补贴税,为期五年。
终裁方案原计划10月30日上传至欧盟官方公报,并在次日生效。不过,仅发布数小时后,29日傍晚,终裁方案即被“提前”上传。这意味着,反补贴税已于欧盟当地时间10月30日零时生效,比原计划提前一天。
欧盟披露了将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的最终关税水平。其中,将对已经配合抽样调查的比亚迪、吉利和上汽分别加征17.0%、18.8%和35.3%的关税;
另外,将对配合欧盟调查但尚未被抽样调查的中国电动汽车生产商加征20.7%的关税;
对其他不配合调查的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加征35.3%的关税;
在提出充分理由要求单独审查后,特斯拉在中国生产的电动汽车将被加征7.8%的关税。
另外,文件显示,适用20.7%这一档税率的车企包括:爱驰汽车、江淮汽车(含大众安徽)、华晨宝马(含华晨新日新能源、光束汽车)、奇瑞汽车、一汽集团(含奥迪一汽新能源、长安马自达、一汽丰田、一汽-大众、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长安汽车(含重庆铃耀汽车、合肥长安汽车、南京长安汽车)、东风(含赛力斯、东风本田、东风柳汽、神龙汽车、易捷特新能源、岚图)、长城汽车(含河北长征汽车、日照魏牌汽车)、零跑、小鹏、蔚来、南京金龙。可以看出,包括自主及合资在内,大多数车企适用的税率是20.7%。
欧盟将从关税生效之日起正式征收上述最终关税。同时,欧盟决定不再征收此前宣布的2024年7月4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的临时关税。
10月30日早,商务部官网发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公布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答记者问,其中指出,我们注意到欧方发布的公告,中方多次指出,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合规之处,是以“公平竞争”为名行“不公平竞争”之实的保护主义做法。中方对裁决结果不认同、不接受,已就此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诉讼。中方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欧盟和中国仍在继续努力,寻求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替代关税的解决方案,以有效抵消中国补贴的影响。欧盟委员会也依然愿意根据欧盟和世贸组织的规定,单独与汽车出口商就价格承诺进行谈判。
截止到目前,欧盟委员会已与中国进行了八轮技术谈判,以寻求关税的替代方案,并表示在最终关税征收后可以继续谈判。双方正在探讨进口汽车可能的最低价格承诺,尽管欧盟委员会表示双方“仍存在重大分歧”,但双方均同意举行下一轮谈判。
当前,欧洲汽车制造商正在应对来自中国竞争对手的大量低成本电动汽车的涌入。欧盟委员会估计,中国汽车品牌在欧洲汽车市场的份额已从2019年的不到1%上升到8%,并可能在2025年达到15%。欧盟委员会还表示,中国产电动汽车的售价通常比欧盟制造的电动汽车低20%。
不过,乘联会(CPCA)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对欧盟的电动汽车出口量同比下降7%,但在欧盟对华电动车最终关税实施前的8月和9月,中国对欧盟的电动汽车出口量同比大涨了33%以上。


